星期三, 3月 17, 2010

15歲以下 下旬暫無保單可買

 
  • 2010-01-18
  • 工商時報
  • 【記者彭禎伶/台北報導】

     15歲以下民眾在1月下旬,可能無保單可買!立法院已三讀通過保險法107條修正案,明訂15歲以上才有死亡保障、心神喪失及精神耗弱者只能有喪葬費用,預計最快本周總統即會發布、3日後生效,壽險業者保單來不及修訂,無合法保單下,15歲以下保戶暫時不銷售保單。

     保險局表示,已要求壽險公會儘速擬訂對策,希望縮短保單空窗期;壽險公會也表示,已發函各會員公司,詢問107條上路後可能遭遇的問題及需要的協助,壽險公會近日將開會討論對策。最可能即是希望保險局通融,將變動不大的保單採「備查」制,即業者可先銷售,同時將保單送保險局備查,以免空窗期將更久。

新法令公布前,15歲以下兒童還是可以投保帶有死亡保障的保單,包括生死合險、具死亡給付的醫療險、旅平險等,但在公告保險法107條修正案後,3天正式生效,屆時現有的保單只要銷售給15歲以下的保戶,就可能違法,主要是保單條款中仍是有死亡保障。

     新的法規訂定後,未來15歲以上保戶才有死亡保障,在15歲之前不幸身故,只能領回已繳保費加計利息,這部分利息如何訂定,也要保險局正式核定上限等,在保單條文未修改,以及利息給付未定案前,壽險公會傾向只要未滿15歲的保戶,暫時不能核保,同時有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者,也暫時不能投保。

     壽險公會表示,15歲以下兒童的投保率高達6成,是相當重要的客戶,目前只能盡力將法規上路後的保單空窗期縮短,將相關配套及新保單儘速上路,未來針對這些未成年的保戶,各公司要設計新型態的保單來因應。